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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添加时间:2008-11-11 原文发表:2008-11-11 人气:22 来源:煤炭网.com编辑整理
本文章共10534字,分7页,当前第1页,快速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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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6,000 万股
发行价格:5.94 元/股
2、本次发行类型面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证券面值:人民币1.00 元
3、本次发行定价情况
发行价格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2.49,-0.05,-1.97%,吧)或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7年6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0%。
4、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名 称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60,000,000
36
为逐步解决与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能交总”)在吉林省境内发电资产的同业竞争问题,吉电股份本次向能交总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花江热电”)94%的股权。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无变化。
5、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上市日为2008 年11月11日,2008 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2008 年11月11日至2011 年11月11日止。
6、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松花江热电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原能交总持有的松花江热电94%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在公司名下,吉电股份和能交总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办理完毕资产转移手续。
7、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资产认购,不涉及募集资金情况。
重要声明
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2007年12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松花江热电94%股权的价格定为评估基准日2007年3月31日的评估值356,724,837.57元。自2007年4月1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能交总按其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的损益一并转让给本公司。
2、吉电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07年6月2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方案,于2007年1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获有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12月27日以证监公司字〔2007〕223号《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松花江热电94%股权。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6,000 万股
发行价格:5.94 元/股
2、本次发行类型面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证券面值:人民币1.00 元
3、本次发行定价情况
发行价格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电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7年6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0%。
4、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名 称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60,000,000
36
为逐步解决与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能交总”)在吉林省境内发电资产的同业竞争问题,吉电股份本次向能交总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花江热电”)94%的股权。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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